(网经社讯)11月2日,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发布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华宝新能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5000万元-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5.73元/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为52.2302万股至104.460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2%至0.84%。
据网经社跨境电商台(CBEC.100EC.CN)获悉,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华宝新能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回购价格的部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7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